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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『寶島眷村』寫的文章,分別書寫了有關於四個人物的四個故事。
不過也真的剛好,母親節到了,這篇文章的最後一段是寫我自己母親的故事。
我有一個樂觀開朗勤奮又善良的好媽媽。以上除了『勤奮』二字,其他那些美好的優點,我感謝我母親都遺傳或身教給我了!
跟大家分享我母親曾經的一段羅曼史……
媽媽,愛妳喔!

母親的初戀情人
  媽媽姓盧,但本應該姓李。盧這個姓,是她的姨父和姨媽給的。原來,我的姥爺和姥姥不是我媽的親爹和親娘,他們原來是她的姨父和姨媽。但是,一直到了我姥爺過世之後很多年我才知道這件事。
  故事的背景,還是得再回到國共戰爭,當時國民黨節節敗退,在媽媽五歲時,故鄉山東已經被共產黨解放了。當時,媽媽的姨父,也就是後來我的姥爺,因為是船員,所以不在山東。
  風雲變色,世局變化太大,讓姥爺根本沒法回到故鄉,跟著其他船員就輾轉到了香港。而姥姥一個人,無依無靠,決定離開故鄉山東,天涯漫漫向南方去,和丈夫團聚。當時她申請到了珍貴的“路條”,因為有了這張路條,才能通過重重路檢,一路從山東南下通行。
  媽媽說,她小時候家裏孩子太多,又有哥哥又有姊姊,總是分不到好吃的。因此她常常跑到沒有子女的姨媽,也就是後來我的姥姥家,姥姥會弄些好吃的,再塞給她些零用錢花,所以媽媽跟姥姥特別親。
  媽媽告訴我:應該就是命吧!那時姥姥原本都已經到了火車站,準備搭車離開了,這才發現,自己居然忘記帶上那張珍貴的路條。所以不得已姥姥只好折了回來,這一回來,被媽媽看到了,姥姥拎著行李,像是要出門的樣子,然後媽媽就死拽著姥姥的衣角不放,問姥姥要上哪兒去玩,怎麼不帶著她去。姥姥怎麼跟孩子解釋,這趟哪是出去玩?但媽媽怎麼也不肯放姥姥走。姥姥本來也不願意帶媽媽走,因為一個女人家,這一路上會發生什麼事情,根本無法預料,怎麼還能帶著個孩子,而且還不是自己的孩子!我的親姥姥當然也捨不得,但,媽媽不知道哪里來的堅持,說什麼也要跟著去。實在被她鬧得沒辦法,最後姥姥竟真的就帶著媽媽離開了故鄉。
  少不更事的媽媽,在那時當然不可能知道,這麼一去,就是四十年的兩岸隔絕,也因此我媽媽跟她在山東的其他兄弟姊妹,從此命運完全不同……
  姥姥和媽媽在香港調景嶺還住了差不多半年的時間,終於跟姥爺團聚。之後,因為姥爺是船員,他選擇到臺灣的基隆港,從此姥姥和媽媽便在基隆港的和平島一帶定居。當時,左鄰右舍聚集的,都是姥爺在船上的同事,也都是山東的老鄉。也因此,他們的生活,也跟眷村極像,櫛比鱗次的屋子,你家的孩子跟我家的孩子,經常是哪個媽媽有空就一起照料著……
  也因為這區住著特別多的山東同鄉,因此一年一年過去,就吸引了居住在基隆幾處眷村的山東籍的士兵尋來,跟老鄉認識,見面話鄉愁,也許讓哪家媽媽們包個家鄉味的水餃,給他們解解鄉愁。那其中,就有一個也來自山東威海的男孩,也常到媽媽他們鄰舍間串門子,甚至跟後來長成小姑娘的媽媽,互相吸引交往了起來。
  他是媽媽的初戀情人,兩個人戀愛談得很投契,甚至有論及婚嫁的打算。但媽媽說,姥爺說什麼就是不答應這門親事,他就是不喜歡那個姓李的山東男孩。在父母之命難違的情況下,媽媽跟初戀男友黯然傷心分手了。
  幾年以後,姥姥纏綿病榻,才說出了當年姥爺斷然阻止媽媽跟同鄉男孩結婚的原因,是因為他想到媽媽其實本姓李,如果跟同鄉又同姓的男孩兒結婚,深深擔心兩人可能會造成近親通婚的悲劇。一直到那個時候,因為對孩童時的過去早已不復記憶的媽媽,才依稀模模糊糊、渺渺茫茫地重新追憶起她的身世……也才理解並諒解了姥爺跟姥姥當初非得拆散他倆,打碎了她初戀感情的無可奈何。
  當然,後來媽媽經人說媒,跟當時也落戶定居在基隆的爸爸結識交往,後來就結婚了,也才有了後來屬於我們一家的“光陰的故事”。
圖:我爸媽訂婚


圖:我爸媽的結婚照,俊男美女啊!


圖:我媽單獨的結婚照,正翻了!


本文摘錄自『寶島眷村』一書(編者:張嬙 出版社: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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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haron ma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