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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在學習一些功課
其中
有一課是我自己給自己上的:「為壞事找一個值得慶祝的角度」。
 
以及「凡事交託」、「順服就蒙福」
還有 嗯!甘心樂意地 「十一奉獻」
 
正在讀一本覺得很硬的書 「寬恕 選擇幸福的人生」
 
節錄書上的部分標題
 
寬恕 不只是……
接受所發生的事
停止生氣
對對方沒有感覺
讓自己好過點
 
寬恕不是……
赦免或不計較
遺忘
合理化
冷靜下來
自己在道德上比較優越
 
那麼寬恕是?
書上引用了英國哲學家Joanna North  為寬恕做的一個說明
 
當別人以不公義的原因傷害我們時,我們能夠克服憤怒而寬恕,是指我們不否定自己有生氣的權利,但卻願意嘗試對冒犯者顯現出仁慈、善意與愛心。當我們做出這些寬恕的行為時,我們知道傷害者不必然有權利得到這些禮物。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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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haron ma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