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早,不同於平日,很早出門去。

一連串的巧合之後,被小貨車撞倒在地,出車禍了!

人生經驗又多了一項。

車速不快,除了可以忍受的疼痛,暫無大礙。

因此,今天坐了救護車,也被員警問了筆錄。

腦子閃過的念頭竟是:嗯嗯!做筆錄是這樣喔!下次寫劇本就知道了。又想,感謝主!是撞倒我,如果是撞倒老太太,那司機不就糟糕了!?

感謝主!雖然被撞了,除了驚嚇,我還能自行活動,臉上表情放輕鬆,外觀上完全不會被看出來,免得回家時嚇到老爸……

 

圖:這就是肇事的車

被撞時,真的也沒痛成那樣,但或許是因為最近有些壓力,就又是個理由,哭了一陣。司機很囧吧!大概覺得這女人在裝可憐……但我之後完全沒有提出任何求償啥的,他大概大大地鬆了一口氣吧!

 

員警伯伯也很絕,一直對我一大早到頂好超市買東西,覺得不解?!

問了兩三次,妳是不睡覺喔?還忍不住說,這麼早會被撞的通常只有歐巴桑和出來晨運的老太太。叫我以後一大早還是在家裏睡飽一點,我說是應該叫那位司機開慢一點吧?!ORZ……

 

圖:救護車上,員警帶著口罩

 

圖: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

 

 

然後,繼今天上午發生上述的這起事故之後,

下午,郵差送來的掛號信,又是一張交通違規的罰單!

今天,真是要我儆醒的『交通安全日』啊!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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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haron ma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7) 人氣()